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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浙江省部分自学考试专业主考院校及停考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的通知

浙江自考网 · 钱塘求学录 2020-06-16 自考专业 2 ℃

大家好,我是钱塘求学录的编辑小钱。今天为大家带来一则关于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主考院校调整及停考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的通知。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不断优化,以满足社会和考生需求。本次调整涉及多个专业,包括新闻学、法律、金融、汉语言文学等,旨在进一步提升自学考试的专业质量和教育水平。作为关注学历提升话题的自考毕业生,我将持续为大家带来最新政策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路径。

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院校作调整,并停考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具体事项如下:

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

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主考院校调整后相关工作安排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履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职责。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共同主考的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1.增设浙江工业大学为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2.增设宁波大学为1040102学前教育(040106学前教育)本科、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本科、1020204会计(120203K会计学)本科、1020210旅游管理(120901K旅游管理)等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上述增设为第二主考院校的高校,在本校开展的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衔接沟通学生范围内履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职责,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实施衔接沟通时,学校应对学生事先明确自学考试特点、毕业证书副署事项,认真贯彻学生学有余力和自愿参加原则,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

四、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考安排

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这篇通知能为大家提供有用的信息。钱塘求学录将持续关注浙江省自学考试动态,为大家提供更多实用资讯。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为大家解答。祝大家学习进步,早日实现自己的学历提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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