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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浙江自考网 · 钱塘求学录 2023-06-21 自考报名 1 ℃

大家好,我是钱塘求学录,一名长期关注学历提升话题的自考毕业生。今天,我将为大家带来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详细解读。这份简章涵盖了报考条件、专业设置、考试科目、主考院校等重要信息,对于广大自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希望通过我的解读,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报考流程,顺利通过考试,实现学历提升的梦想。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有限定,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学科以上学历证书。

专业 报考条件
护理学
专、本科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公安管理
本科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在个人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2023年7月3日至7日(

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

浙江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实践课)

感谢大家阅读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解读。希望这份解读能为您的报考之路提供一些帮助。钱塘求学录将持续关注学历提升话题,为大家带来更多实用信息。如果您在报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祝大家考试顺利,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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